發布時間:2023-09-16 10:58:36 人氣:
紙質成績單等證明文件上通過彩色打印的電子印章是否具有有法律效力,這個是很多高校比較關心的問題,但往往由于對這方面的了解存在一定的信息差,有些學校不能準確判斷。
實際上,有少數高校目前采用彩色打印印章的方式,給學生提供自助打印成績單、畢業證明等證明文件,這樣彩打印章的證明文件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電子簽章打印輸出成紙質文件后,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簽名數據已消失,看到的只是一個帶章的紙質印刷文件,已經脫離了電子印章生效的數據電文環鏡 這一基本前提。因此其作為簽章的法律效力也隨同喪失。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明確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
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很顯然,成績單、畢業證明、學籍證明等一系列證明文件上打印出來的紅色印章明顯不具備上述第三、四項條件,也完全脫離了電子系統這一基本環境,因此其可靠性與有效性不符合《電子簽名法》的規定,因此沒有法律效力!同時在實際應用中也是如此,在一些比較正式的環節,比如考公考編、參軍入伍,進入大型企業等等,提供這樣通過彩打紅色電子印章的證明文件是不予認可的。
因此,更多高校的一貫做法是提前在防偽紙上加蓋鮮章,或者采用經過備案生效的物理蓋章裝置,這樣的證明文件就真正合法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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